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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中国宇航学会学生分会创建及工作指南

更新日期:2024.03.06  17:38:49

一、目的

为加强中国宇航学会对学生会员的服务,促进学生会员间的交流和合作,发展更多会员,中国宇航学会创建以高校为单位的中国宇航学会学生分会。

二、创建条件

创建高校拥有学会个人会员达到100名以上的可申请成立学生分会。

三、学生分会申请程序

  1. 申请单位需填写《中国宇航学会学生分会申请表》和《中国宇航学会学生分会指导老师确认书》,由院系签字盖章后递交学会秘书处。

  2. 申报材料经学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,批复生效。

  3. 学生分会设主席1人,副主席2-3人,成员若干人。由学生分会推举产生,任期两年。《学生分会成员登记表》需报送学会秘书处存档。

四、学生分会职责

  1. 积极发展学生成为学会个人会员:分会应通过调查学生需求、举办符合学生需求的活动,激发学生入会热情;举办“会员推荐会员”活动、张贴海报等方式来宣传、发展学生会员。

  2. 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活动:激发分会每一位学生会员的创意,让他们策划、组织、参与到学生分会的活动和日常工作中,增强分会与学生会员的粘性。

  3. 组织学生参加学会组织的重要活动(学术交流、人才培养、科技竞赛、社会实践和科普公益事务等),活动须严格区分会员和非会员。

  4. 分会应积极主动地和学会秘书处、专业相关专委会等保持沟通,获取指导及资源。

  5. 分会举办的活动中,需在醒目位置展示学生分会的标志。

  6. 分会按学会秘书处的要求制定年度活动计划。

五、支持及资源提供

  1. 学会秘书处为学生分会提供旗帜,及其他标识用品的规范性文件,以保证分会风格的一致性和良好的对外形象。

  2. 分会可申请学会有关活动的承办权。

  3. 分会可优先申请学会针对学生的人才举荐及培养项目。

  4. 优先推荐学生分会的科技人才参与重要奖项的评选和各类国际、国内科技组织的学术任职。

  5. 分会学生会员优先享受会员服务目录中的服务,如国内、国际学术交流活动,学术期刊,科技赛事、论坛、实践等服务。

  6. 分会学生会员可获得学会社会实践、志愿时长等相关证明函件。

  7. 学会秘书处对分会优秀活动进行公开宣传、报道。

    六、分会经费使用和管理

  1. 分会经费来源:

学会资助:学会对学生分会组织开展的高质量活动可视情况给予专项支持。

现金赞助:个人或单位单笔赞助超过1万元的须通过学会总部。所有经费赞助均计入该分会的收入部分。

非现金赞助:包括人力、图书资料、设备、交通工具、办公场所、活动场地、餐饮、纪念品等。

活动收费:学生分会可组织收费活动,但须经学会批准,并纳入学会账号统一收支管理。

  1. 学生分会经费使用

用于会议(场地、设备、餐饮等)、宣传、通信、交通、劳务等与活动有关的支出。

工作餐的支出(不得超出年度总支出的20%)。

学生分会每年12月底需向学会秘书处报送财务收支情况报告,并接受财务检查。

 

本指南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
附件:中国宇航学会学生分会申请